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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婚,別說得那麽容易


 




 


很多人很多時候,總習慣於把“離婚”掛在嘴邊,。



平日裏兩口子一當有“爭先恐後”的機會,“離婚”這一常用詞總是那樣自然,那樣隨意,孰不知它脫穎而出對感情的殺傷力有多大,不管有意還是無意。



討論這一話題之前,還應當思索一下結婚,因為“結”才是“離”的先決條件。



結婚在常人而言,的確是大喜與大悲並重。



最初花前月下到洞房花燭,情意綿綿到春宵一刻,何等陶醉!



最終時過境遷唯有把酒問青天,這次第,怎一個愁字了得!



離婚真的是一種人生解脫嗎?真的過不下去了嗎?



確實家家有本難念的經,人人有顆難懂的心。



我不想談那些事出有因的失敗者,而是想剖析一些沒事找事的挑釁者。



一、雞毛蒜皮別較真,離婚不可太沖動。



女人罵了十幾句,男人就當是放屁。夫妻沒有隔夜仇,巫山雲雨好幫手。忍一忍風平浪靜,退一步海闊天空。(妥協法)



二、嫁雞隨了雞,嫁狗隨了狗。



婚姻定位要準確,愛情心態放平和,知己知彼,方可百尺竿頭更進一步。(進步法)



三、你在外吃肉,我在家喝湯。



堅決抵禦只準管家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的霸權主義。保持一種互不干涉內政的和平共處,通常睜一只眼閉一只眼。(和諧法)



四、兩耳不聞窗外事,一心只往好處想。(麻醉法)



五、愛情就是想著法子同你上床陶醉,婚姻就是同你上床陶醉時要想法子。(明智法)



真正意義上的離婚並不可怕,怕得是總拿離婚作為解決問題的借口。



其實在婚姻生活中,確實需要雙方共同維系,共同經營感情。



若矛盾並沒有觸及那一底線時,盡量免開尊口,“離婚”二字是感情的腐蝕劑。



有時,離婚並不能真正解決感情的問題,也許所謂的“不合適”,“不滿足”,“受不了”等,只是個人站在一個狹隘的角落審察,換言之,如果客觀的否定自我,也許是一種精神上的解脫。



當然,我的言論有可能是在紙上談兵,這只不過是一面之詞,我的想法罷了,況且,本身並未在現實中得以檢驗。



離婚是一件很傷腦筋的事情,後遺症很多。



譬如:“面子”問題,“影子”問題。



的確費解。它所涉及到內外憂慮的成分很多很多,直接或間接地改變著人生與生活。



顯然,沈默,煎熬,也不是解決感情問題的良藥?



婚姻的理想狀態:我是你的愛人,不是你的奴隸。



離婚的無奈狀態:別逼我!


 



 

 


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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